為拓寬選人用人視野和優化干部隊伍結構,根據公務員法及相關政策法規,結合工作需要,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鹽亭縣擬面向縣內鄉鎮(街道)考調42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考調名額及職位
本次面向縣內鄉鎮(街道)公開考調公務員(含參公人員)15名,事業人員27名。具體職位信息和要求詳見附件1《鹽亭縣2024年面向縣內鄉鎮(街道)公開考調工作人員職位表》(以下簡稱《職位表》)。
二、考調范圍
縣內鄉鎮(街道)符合條件的在編在職的公務員和事業單位檔案身份為綜合管理或專業技術的工作人員。公務員可報考參公和事業單位崗位,調動后不保留公務員身份。事業單位人員不可報考行政、參公崗位。報考人員依據考調崗位性質確定身份性質和相關待遇。
報名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資格條件:
1.政治立場堅定、政治素質過硬,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
2.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較高的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3.應當在本單位工作1年以上。
4.近3年年度考核等次均為稱職(合格)及以上等次。
5.具有公開考調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職經歷。
6.具有正常履職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7.滿足具體考調崗位要求的條件和資格。
8.滿足鄉鎮最低服務年限,符合《鹽亭縣行政事業單位人員流(調)動辦法》相關要求,其中最低服務年限計算時間截至2024年12月31日。
9.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和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5.新錄(聘)用鄉鎮工作人員在鄉鎮機關工作服務年限不滿的(含試用期)。
6.報考后形成任職回避情形的、有違反其他規定不適宜報考的以及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四、考調辦法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采取筆試、面試和考察相結合的方式考調人員。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考試總成績按滿分100分計算,其中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成績均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不作四舍五入處理)。按總成績排名先后等額確定進入考察環節人選。
五、考調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方式。
2.報名時間:2024年12月5日至11日(截止時間為12月11日17:00)
3.報名地點:公務員:鹽亭縣委組織部公務員管理股(地址:鹽亭縣絲源大樓2樓26號,聯系電話:0816-7121126);事業崗位:鹽亭縣人社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地址:鹽亭縣人社局4樓6號,聯系電話:0816-7220556)
4.報名資料:
(1)鹽亭縣2024年面向縣內鄉鎮(街道)公開考調工作人員報考信息表(附件3)1份,信息表中照片欄需彩打或貼近期2寸電子證件照(藍底漸變);
(2)有效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3)有效身份證明(登記表、聘用表等)復印件1份;
(4)報考崗位要求的其它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
(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貫穿本次考調過程始終,包括報名時資格審核、考察和辦理調動手續時的審核確認。在考調的任何環節發現考調者不符合應聘條件的,取消考調資格,且責任自負。
(三)職位調整
筆試開考比例為1:3,若未達到開考比例的,由組織人事部門研究決定是否按比例縮減或取消該職位計劃,征求報考者意見后將其調整到符合報考條件崗位。
(四)筆試
1.筆試主要測試應試者的政策理論水平、分析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筆試開考比例為1:3,若實際參考人數未達到該崗位考調人數2倍的,其筆試成績須達到或超過本次所有參考人員筆試平均成績的70%,方可進入面試。筆試成績為0分的,不作為有效成績,不計入平均成績。
2.筆試擬于2024年12月14日舉行。筆試成績將于筆試當日以電話或短信方式通知本人,請自行關注,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未按公告要求參加考試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
(五)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按1:3比例確定進入面試對象,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進入,若未達到開考比例的,可適當縮減。面試成績為100分,成績低于70分的考生,不得進入下一環節。本次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主要測試報考者的責任感和進取心、工作能力和水平、組織協調和應變能力、儀表舉止等。
(六)考察
根據崗位考調人數,按照報考者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等額確定考察對象。考試總成績相同的,根據面試成績確定名次。是否進入考察對象名單等事項于面試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在鹽亭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進行公布,請考生自行關注,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選派2名以上人員組成考察組考察。考察主要側重考察報考者的政治素質、德、能、勤、績、廉等情況,以及與擬考調職位的適應程度,并核實是否符合考調條件,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對考察中發現有不符合考調條件的人員,取消其考調資格。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的空額由考調單位確定是否遞補。遞補原則同確定考調對象原則相同。
(七)擬調公示
考察結束后,在鹽亭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對擬調人員名單公示7個工作日,并公布監督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和舉報。因公示不合格出現的空額,由鹽亭縣組織人社部門與用人單位研究后再確定是否遞補。遞補原則同確定考調對象原則相同。公示期滿后,按《鹽亭縣行政事業單位人員流(調)動辦法》有關規定辦理調動。
六、其他事項
(一)從事考調工作的人員,實行公務回避。對違反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依照相關規定給予處分。整個考調工作過程,在鹽亭縣紀委監委的全程監督下實施。
(二)本次考調有關調整、補充、提示、面試、公示等事項均在鹽亭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發布,請報考者及時查看。因不主動、不及時查看鹽亭縣人民政府門戶網上的相關公告,造成的后果概由報考者本人負責。
七、本公告由鹽亭縣委組織部和鹽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各職位的具體條件,由考調單位負責解釋。
監督電話:0816—7120444(鹽亭縣紀委信訪室)
12380-7(鹽亭縣委組織部干部監督股)
中共鹽亭縣委組織部鹽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12月5日